時間:2008-4-29點擊:2890次
各位會員:
根據市科協《關于舉辦汕頭市科協第四屆學術年會的通知》(汕科協[2008]9號)要求,市科協將于近期舉辦第四屆學術年會,學會將挑選部分論文參加交流,請各位會員踴躍參與。參加交流者請按《通知》要求將論文及《論文評審表》等材料于5月15日前報送學會秘書處(地址:汕頭市中山路213號建設局大樓南附樓3樓,電話:0754-8572004),被市科協采納參與交流的論文,作者將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附件:《關于舉辦汕頭市科協第四屆學術年會的通知》(汕科協[2008]9號)
汕頭市建筑學會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關于舉辦汕頭市科協第四屆學術年會的通知
汕科協[2008]9號
各市級學會、各區縣科協、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屆二次全會、市委九屆四次全會精神,繼續解放思想,堅持改革開放,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在實施市委市政府“科教興市”和“人才強市”戰略中,充分發揮科協大團體的優勢,為學術團體和科技工作者搭建一個多學科、綜合性、開放式的學術交流平臺,進一步活躍學術思想,經研究決定舉辦第四屆學術年會?,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學術年會主題
汕頭市科協第四屆學術年會的主題為:“解放思想、科學發展、建設和諧汕頭。
二、學術年會的形式
學術年會分主會場和分會場,主會場包括開幕式,聽取大會報告;邀請有關專家作主題報告;挑選部分優秀論文在大會上進行交流。
分會場由各學會自行主持,要按照“三服務一加強”的工作方針,圍繞學術年會主題和市委市政府布置的“繼續解放思想,堅持改革開放,爭當實踐科學發展觀的排頭兵”學習討論活動要求,結合相關學科發展的特點,組織科技工作者就汕頭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熱點、難點問題和加強學術團體自身建設等問題進行研討,為建設和諧汕頭建言獻策。
分會場活動的形式:舉辦多種形式的學術交流活動。
1.學術報告會、學術講座、學術成果展示等活動;
2.開展專題調研;
3.開展科技咨詢和專業考察;
4.舉辦相關的科普活動。
三、年會舉辦時間、地點、參會人員
初定時間:2008年11 月 6 日 。
地點:主會場(上午)設在汕頭科技館四樓科學會堂;分會場(下午)由各推薦單位自定。
參會人員:市科協委員,各市級學會理事長、秘書長,各區縣科協主席、學會部部長,特邀嘉賓,論文第一作者,共約200人。
四、參加年會交流論文的有關要求
(一)優先錄用2006年4月 至2008年5月撰寫、發表的論文,必要時可挑選2004 年后發表的論文作為補充。
(二)提交論文的作者,必須在論文評審表上填寫論文摘要,重點闡述論文的主要觀點。論文摘要不超過600字。
(三)報送的論文必須用“四號宋體字”統一規格編排,打印清樣稿A4紙一式二份,并發送至電子郵箱zhengda_n@yahoo.com.cn。同時注明類別(理、工、農、醫、綜合)。
(四)報送論文截止日期為2008年 5月 30日。
五、年會論文的推薦和評審辦法
(一)各市級學會、各區縣科協負責所屬投稿人論文的推薦報送工作,組織對論文進行審查和推薦,并在論文評審表上填寫推薦意見(加蓋公章)。既非市級學會會員、又非區縣所屬者,其論文可直接報送市科協學會部,由該部負責組織論文推薦。對已獲省級(含)以上獎的論文不列入此次評審的范圍。
(二)成立汕頭市科協第四屆學術年會論文評審委員會,評選出優秀論文。同時對錄選論文編印成冊,對優秀論文的作者將給予獎勵。`
(三)本屆年會有關事項將在汕頭科普網(www.stkx.gov.cn)公布。投稿人可在網上下載相關表格,并到有關單位辦理報名和投稿手續。請各推薦單位將參加年會論文和分會場的地點及活動形式等有關材料,于2008年5月 30日前報市科協學會部。
地址:汕頭市海濱路12號科技館706汕頭市科協學會部
郵編:515036
電話:8980943,傳真:8980331
電子郵箱:stkx2006@yahoo.com.cn
聯系人: 陳壯欽(理、工、綜合) 陳淑君(醫、農)
附件:
1. 汕頭市科協第四屆學術年會論文數額分配表
2.汕頭市科協第四屆學術年會論文評審表
3.汕頭市科協第四屆學術年會論文匯總表
4.汕頭市科協第四屆學術年會分會場活動情況表
汕頭市科學技術協會
二○○八年三月十三日
各有關單位,若有論文報送,請于5月14日前報送集團辦公室。(汕頭市華山路14號建安公司辦公樓四樓,電話0754-8467970)
汕頭市建安實業(集團)有限公司辦公室